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的鲁社规办字〔2018〕5号文件通知,我省将组织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
2.本年度项目设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干部政德教育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财政研究、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齐鲁文化人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专项。
3.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二、结项鉴定要求
1.年度重点资助项目。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研究成果需经过有关社科查新机构查新。
2.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研究成果需经过有关社科查新机构查新。
3.免于鉴定。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鉴定。为扩大山东社科理论界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大众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和省媒体发表的,凭当年发表报刊可直接结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中青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
2.申报限额: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财政研究专项、齐鲁文化人才专项、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旅游发展研究专项、审判研究选题可以任意报不限额。其他所有选题共限额3项。
3.申报项目:(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经费来源: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由各设立项目单位和省社科规划办资助。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一般项目经费为2—3万元。本年度研究专项不设自筹经费项目。
5.申报内容: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18年5月18日,2515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8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申报情况统计表。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jxyjys@163.com.
该通知及相关附件请查看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
教育与科研处
2018年4月20日